我有两个朋友,一个是大学室友,一个是监狱狱友。
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跟我在一间狭小的宿舍里熬了两年,最后熬成了朋友。
我不擅长交朋友。
他们都姓王。为了便于区分,我管他们叫小王和老王。
初夏的一个星期五,我先后接到两人的电话。
小王邀我去吃饭,同时也是为了给我介绍女朋友。我好好捯饬了一番,打车赶到饭店。
小王擅交际,高朋满座。但我只对一个女老总的小跟班的感兴趣。
她穿着一件蕾丝黄斑连衣裙,留着一头染成黄褐色的披肩长发,皮肤白皙,妆容精致。如果满分一百分的话,我给她打八十分。八十五分也行。
有人说,亲友给你介绍什么分值的女朋友就代表着你在他们心中的分值。所以我到了之后,先敬小王一杯酒。
可是,还没吃完饭,那个女孩就找个借口离开了。小王试图挽留,但没有成功。
反正见过面了,小王把那女孩的电话留给我,让我自己去追。
但我要是有追女孩的心劲还用得着麻烦别人吗?
回家的路上,经过一家男装店,我进去买了一套衣服。衣服是给老王买的,下周一是他出狱的日子。
严格地说,老王并不是刑满释放,而是保外就医。他得了绝症,余下的日子不多了,被确认为不大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。但我对此没有多大的信心。
我耐心等到周一。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。来监狱门口接人的不止我一个。
那是一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女人,穿一件白色的衬衣和黑色过膝长裙,简约、保守。她靠着一辆黑色的S级轿车,抱着臂,指间夹着一根蓝色过滤嘴细支香烟。
我之所以看得这么仔细,是觉得她有点眼熟。
但这种感觉很不牢靠,我看见漂亮的女人都觉得眼熟。
监狱的小门咔哒一声打开,先出来一个狱警,然后就看见了老王。
他有着一对招风耳,在光头和干瘦的脸庞的衬托下显得尤其大。
他戴着一副大黑框眼镜,眼窝深陷,上面是两座三角形的浓眉,下面是一个凸出的鹰钩鼻。
他穿着件磨损严重的蓝色大褂,那是干活时才穿的工装。他这副鬼样子就像个街头扒垃圾桶的老头,任谁也想不到,这货会是个亿万富翁。
我迎了上去。那个女人也丢掉烟头,凑了过来。她也是来接老王的,而且管他叫爸。
我觉得诧异,因为老王跟我说过,他无儿无女。那女人也狐疑地瞥了我几眼,隐约带着几分警惕。
老王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两颗大金牙。他介绍,这女人确是他闺女,叫曲莹莹。
他姓王,她的女儿为什么姓曲呢?也许是随妈姓。这种情况也是有的。
我把装衣服的纸袋递过去。老王接了,放在脚边,然后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更换。
曲莹莹转过身去,走向汽车。
换好衣服,老王招呼我上车,把那堆旧衣服留在了监狱门口。
车子进入市区,老王一直看着窗外。对他来说,外面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在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,他突然发现了什么,显得很激动:“红双喜居然还在,咱就去那吃个饭。”
没有人表示异议。
绿灯亮了之后,曲莹莹把车开到了红双喜大饭店的门口。
这天应该是个黄道吉日,饭店门口立着一座写有新郎新娘名字的充气拱门,地面上还有一堆没有来得及清扫的红色鞭炮皮。
我要了一个小包间。老王没看菜单就点了十几道菜。
还没上菜,老王就迫不及待地端起了酒杯。
一杯酒入口,如饮琼浆,那表情实在让人羡慕。我也爱喝酒,但只是买醉而已。曲莹莹则更像是在应酬,干杯之后习惯性地展示了一下干涸的杯底。
连干三杯之后,曲莹莹赶在我之前劝他少喝点,因为他的病就在肝上。他却云淡风轻地摆摆手,然后伸手去拿另外一瓶酒。
服务员过来帮忙,他摇摇头,然后冲我做了个手势。我从兜里掏出一张大红票,给了那个服务员,让她离开了。
老王起身分别给我和曲莹莹倒酒。
“我有话说!”他习惯性地举手,只是没有喊报告。
他看看我,又看看曲莹莹,说:“你们结婚吧!如果能在我闭眼前给我生个孙子,我这辈子也算是得了个善终。”
我以为我听错了。曲莹莹似乎也是一样。我们对视了一下,然后不约而同地盯着老王。
“我没有老糊涂,也不是在跟你们商量。”老王指着他的女儿,“莹莹,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,如果你不愿意,我就收回这一切。”
他又指着我,很严肃地说:“至于你,我把一生所学都教给了你,你得报恩!”
这一刺激,我突然记起来何时何地见过这个女人了——就在两天前小王的饭局上。小王给我介绍的那个女孩正是她的助理。
这很有趣,我忍不住乐了起来。
老王貌以为我欣然同意,便把注意力放在曲莹莹的身上。他说:“你可以考虑,但只有一顿饭的时间。”
“老王,”我赶忙说,“我能理解你的心情,可是……”
“少说这些没用的屁话。”老王粗暴地打断我,“我除了教给你安身立命的本事,还给你提供了发家致富的本钱。那可是一大笔钱。没有我,你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工地上搬砖呢……”
“是,但我已经连本带利还给你了好不好?”
本来这是件好事,可我看得出来曲莹莹不乐意,而我恰恰又不喜欢强人所难。更主要的是,我也不喜欢被人胁迫。
他正要开口,我正要阻止他,曲莹莹却突然说:“我答应!”
“你还有什么要说的?”老王盯着我。
我摇摇头,说:“你了解我!”
“我当然了解你。”老王说,“可是,我却有一个让你不能拒绝的理由。”说着,他冲我招招手。
虽然很不情愿,但我还是凑了过去。他耳语道:“法律条文你背得比我熟,如果我去自首,说那笔钱是非法所得……嘿嘿……”
“我又不傻,当初我愿意接受那笔钱,事先是经过调查的。那笔钱无疑是干净的,比你身上穿的这件白衬衫还要干净。”
“你确定?”
我没有十足的把握。
他说:“你答不答应吧?”...